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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各位覺得「結婚登記」是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呢? [打印本頁]

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6-2-9 03:16 PM     標題: 各位覺得「結婚登記」是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呢?

本帖最後由 guavalai 於 2016-2-8 07:2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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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現在社會似乎有越來越多的不婚族,有的人雖然不婚,但不代表他沒有另一半!有不少這類型的人的想法往往都是想說不結婚沒關係,只要彼此之間相愛,有沒有這樣一張法定效力的契約似乎就不是那麼重要。然而,還是有另一部份的人,也不是說他們的觀念較保守或守舊,而是他們覺得「結婚」這件事情是相當重要的,畢竟如果男女之間真的互相喜歡且已經決定要共度一生,那沒理由說不去辦理結婚登記,利用法律針對這一關係套牢,同時他們也認為辦理登記和儀式後才是真正的結婚!

至於我的想法,我現在連女友的八字都還沒有一撇,所以我真的沒想那麼多,不過硬要說我可能是偏向後者吧!在此,我就想要問問各位了,你們覺得辦理結婚登記讓法律來為你和你的另一半(如果沒有另一半就想像吧!)多約束一層法律效力是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換句話說,你們覺得結婚證書是一項重要的東西嗎?還是你覺得男女之間的愛不需要靠這一張白紙去束縛?歡迎各位踴躍投票並在下方回覆你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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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6-2-9 06:35 PM

結婚這種東西離我好遠好遠呀.....或許5年、10年後我還遇不到
女朋友就更加遙遠了...連看都看不到,注定今年過30還不會有了...魯蛇這個名詞纏著我真是困擾...

回正題
我覺得應該很重要吧
畢竟那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jay71312    時間: 2016-2-9 06:57 PM

我覺得男女朋友最後一定要用結婚來畫下完美的結局所以很重要
作者: yen1968    時間: 2016-2-9 09:27 PM

本帖最後由 yen1968 於 2016-2-9 09:28 PM 編輯

今天下午帶內人與兩個小孩回鳳山娘家,結果是被丈母娘念到臭頭‧‧‧ 只得奪門落荒而逃!
這兩天家中僅剩老娘與俺,應可清靜多了。沒想到開機上線,看到主題!嚇到連褲子都濕了‧‧‧
(話說樓主大大,就算您老與俺仇深似海!這時間點也未免太巧了,這回馬槍補得還真是時候。
真的是那壺不開提那壺‧‧‧ 真是認了,唉 ~

言歸正傳,還是那句話;「端看諸君所持立場有無必要而定!」畢竟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正常以人類社會的組織性來說,這是婚姻制度最明顯的程序與保証。在沒有任何其他因素下,
是結婚後法律保障的基本依據,理所當然的必要步驟!不管對男女雙方與小孩來說。
只是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有點像是保險理賠的保險契約簽訂的類似契約保障‧‧‧
這樣的說法一定很多人不敢苟同,或者站在婚姻神聖的立場大加撻伐!即便俺說的是剝去一切
形式包裝的本質。或者應該這樣說;維繫一個婚姻的成立,除了家庭構成的必要份子外,其他
就是經濟與感情兩個因素。而結婚制度即是以公開的社會公認儀式與法律的保障參與者的權利
與責任義務,加以明確規範監督並法條化‧‧‧

然而這些僅能夠針對夫妻雙方的責任義務與經濟做出規範與法律保障,對於實際構成婚姻另一
項要素 ── 情感,是幾無任何作用!
這也是俺在上述中說;『有點像是保險理賠的保險契約簽訂的類似契約保障‧‧‧』的原因,
並非是否定婚姻制度與「結婚登記」。
事實上出現婚姻危機,大都以情感問題居多!若最後以破裂結局收場,也大都以小孩的扶養權
與經濟方面的問題加以處理‧‧‧ 這與保險理賠的方式不是很像嘛!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人的心(感情)永遠是難以捉摸的,想用法律與社會規範加以限制是痴人說
夢!這種無形的損失也僅能以有形的方式來獲得彌補‧‧‧ 也算是某種心理補償吧。

也因此以俺個人為例;自是特別注重與內人情感的互動!個人是這樣解讀;堅固的情感交流勝
過有形的形式婚姻。當然俺也非如上述般理想主義,完全忽視內人心理的不安全感,所以家中
經濟大權由內人與老母掌握,也是基於消除猜忌心的信任感所致‧‧‧
換言之,俺是個“婚姻唯心論”者!所以自然較不會去重視所謂「結婚登記」是否重要!?
說實話,若俺內人心另有所屬的話!俺也僅能含笑送她離去‧‧‧ “心是留不住的”!即便是
婚姻。

附註:上述所言為俺個人人生閱歷後,所認為個人適合的婚姻觀。請諸君切勿未經深入思考或
         體認隨意仿效!蓋若出事俺不負責。

(以上純為個人感想,如內文有得罪樓主或網友之處,懇請多多海涵。)
作者: ymsb    時間: 2016-2-9 11:32 PM

恩~因人而異吧!
法律主要是給現實的保障,萬一有糾紛可藉由法律來解決。
至於碰到那種愛到致死不渝的,應該不差那一張結婚證書。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有沒有這種人?國外不是有三不五時跟亡妻住在一起的!

回到現實面,在東方國家,結婚算是給女方的一種名分,在心理上和社會上都有很大的影響力,既然在一起了,就去領一張吧= =...

給樓上的芭樂和小狼,讓本大仙(?)開示你們怎麼找到女朋友?(黑廚已經結婚就算了)
掐指一算,最佳的邂逅機遇「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等對方出現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想跑也跑不掉,冥冥之中不可定數,開示完畢
作者: J'avo    時間: 2016-2-10 03:50 AM

有時還是需要的吧?! 其實這也是給雙方的付出加上一層保障和保險

J'avo想了一下 假如沒了這層保障 人類的感情永遠都會有受不完的傷 然而將"光明"全盤否認 因為恨比愛容易太多 可是都無法否認 所以結論是淨化的不二法門是回想彼此曾有的一切。不管經歷過幾次苦痛,僅有這種方式能夠離苦。因為世界是參雜在黑與白之中,有愛和快樂,使人不過於絕對;因為有痛,才能證明自己還活著。

其實就跟黑廚所說的一樣 1.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2.世事永遠都是無法想像跟超乎想像

因此對一些人而言 結婚登記或"證書"其實無所謂 又對一些人而言 則是緊要非常

所以結婚登記一直很難被界定
作者: Sodiumchung    時間: 2016-2-10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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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12312332111    時間: 2016-2-10 12:40 PM

我是覺得沒差拉
彼此信任最重要
但是在許多事情上(像有孩子後
有證明是夫妻比較方便
作者: rul3nk4_1    時間: 2016-2-10 01:49 PM

如果交往到最後,真的覺得他就是你人生的另一半的話,那我會選擇結婚給她一個名分。

不過我也認為結婚跟不結婚只差在有法律上的約定以及保障,如果需要用到這一個保障的話,通常這一段婚姻也走向了盡頭。

當愛情由濃轉淡之時,不管有再多的婚前協議,有再多的契約保障,會分開還是依然會分開,相反的就算沒有那些東西,如果真的是彼此互相喜歡,願意共組家庭,那一紙契約我認為也沒有非常之重要

雖說如此,在東方社會還是相當注重"結婚"這一種形式上的,有時結婚不只是給兩個人一種安心,而是給兩個家庭一種安心。


作者: supernovasun    時間: 2016-2-10 02:09 PM

登記結婚當然重要啊!
除了給雙方一個保障之外...
要離婚也得要先結了才能離啊(笑倒)
作者: 一迷你兔一    時間: 2016-2-10 10:01 PM

這個標籤充滿了滿滿的吐朝點...
既然現代人都有包二奶+三奶+無限奶
那一張薄薄的紙有意義嗎?
古代結婚是為了綁住另一伴,不要再讓他外遇
可是現代不管是有沒有結婚,劈腿都是常態
所以結婚證書也只是將來另一伴外遇,可以爭取$$的東西而已
如果以後有條憲法規定
結婚者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男的割掉女的填洞
我想就沒有人敢在婚外情了
不過現在普遍好像男生都是不想負責的居多
他們連結婚意願都沒有,想要同時交N個女朋友
害我一直都不敢再交往,寧願窩在棉被當小埋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6-2-10 10:11 PM

結婚登記是法律面的保障
改天對方出軌時求償才有據
作者: hung1996516    時間: 2016-2-10 10:48 PM

結婚證明書是用來束縛兩者之間的關係......亦可看作是愛情中的保險...
作者: zkopo    時間: 2016-2-12 07:04 AM

只要男女雙方都能接受現有生活模式,其實有沒有結婚真的沒那麼重要
作者: poiuyy987    時間: 2016-2-13 09: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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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sy12388    時間: 2016-2-13 08:22 PM

當然結婚是希望兩人能相愛到最後
但是兩個相信會走到最後的人要結婚登記是理所當然的吧?
我認為如果沒有結婚登記要是以後再外面發生了甚麼是你也沒那個身分可以告
作者: 你的靴子裡有蛇    時間: 2016-2-15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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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WL19910730    時間: 2016-2-16 12:18 PM

結婚感覺上是給對方一個承諾
作者: ezpeer2229    時間: 2016-2-16 12:38 PM

我絕得登記結婚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喔 因為這是一生只有一次喔
結婚還要去跟雙方的家長談婚事喔 再來看雙方的家長看合不合適喔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6-2-16 01:15 PM

規定就是一定要登記
結婚才有法律效果

所以還需要考慮嗎?
一定重要的啊
作者: imana1314    時間: 2016-2-19 09:52 PM

本帖最後由 imana1314 於 2016-2-19 09:56 PM 編輯

我選3.
我認為相愛的兩個人不是"要"結婚
而是"會"結婚
因為結婚不結婚其實說穿了只是張紙
有些人就算結婚了也會有其他的狀況發生{舉個例子:小3.4.5/離婚
"會"結婚表示雙方都願意承擔責任在一起[這是我片面之詞個人感想.求別戰QAQ
我自己的朋友有閃婚離婚不婚...各式各樣的
"要"結婚我覺得是帶點目的性的..我自己認為拉
"會"是因為兩人在一起相愛也希望長長久久..那結婚只是水到渠成
所以我選三~



作者: dodogod2002    時間: 2016-2-19 10:25 PM

我覺得很重要
加深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正式成為家人,並且受國家法律所承認

作者: wwenneptw    時間: 2016-2-19 10:45 PM

其實是比較認同前幾樓的「保障」論點
結婚當然算是一種儀式,而且還是人類習俗中向當重要的
對女方來說也是負責任的一種形式
對男生?當然也是,表示說你與另一半的責任在此
所以我個人還是傾向要保持這個制度啦,至於證婚人之類的真的不用太多
對政府來講也是一種證明你真的有結婚,而非騙婚的好方法
作者: zxc36902580    時間: 2016-3-1 09:53 PM

交往到最後還是結婚比較好給對方一個承諾也給家裡一個交代
作者: iamstill0814    時間: 2016-3-2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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